驻马店市平舆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3期)
平舆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3期)
平舆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1

被执行人: 陈卫民
身份证号:41282519740405****
户籍地:河南省上蔡县党店镇代庄村关赵八组
执行标的:1675728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真实有效且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人员下落,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向举报人奖励悬赏金2000元。
悬赏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
联系人:郏法官
举报联系电话:19838200732
举报时间:工作日 8:00-17:30
2

被执行人: 闫家辉
身份证号:41282720020104****
户籍地:河南省平舆县万冢镇汤岭村委汤岭
执行标的:15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真实有效且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人员下落,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向举报人奖励悬赏金2000元。
悬赏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
联系人:郏法官
举报联系电话:19838200732
举报时间:工作日 8:00-17:30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声明: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举报的范围。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平舆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3日
来源:平舆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