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其中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至少每季度评估一次其代偿赔付能力。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服务以及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增信服务的,商业银行应确认其注册资本、放大倍数、财务状况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通知》共10条,是在现行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