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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消金又收罚单,三名高管被警告,超半数业务来自合作机构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07:42:00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消金”)因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被处以85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

此外,时任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市场协同部副总经理的李远鑫,对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时任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市场协同部产品运营专家的丁梓恒,同样因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被警告。而时任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的涂清,则因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被警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罚款8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7月,中邮消金因“违反征信异议处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罚款78万元。时任中邮消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陈某因对中邮消金违反征信异议处理规定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5.6万元。

中邮消金的业绩增长较快,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5.41亿元,同比增长8.48%;归母净利润8.04亿元,同比增长54.02%。伴随业绩增长的是不良贷款率上升,2021年至2023年,公司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31%、3.07%、3.16%。

中邮消金高度依赖第三方渠道,截至2023年末,公司54.69% 的业务来自合作机构,利润分成模式下风控责任易被弱化,不时引发暴力催收的投诉。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