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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38万元,刑事案件中的巨额遗体保存费究竟该谁来承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5 09:01:00    

3月26日,站在济南市第二殡仪馆门前的刘付昌一筹莫展——女儿的遗体在这家殡仪馆已存放了五年时间,为了能将女儿带回聊城老家安葬,这一年来,他奔波于殡仪馆和公安局之间,可至今依然看不到希望,“现在想处理女儿的遗体,需要缴纳近四十万元的遗体保存费。”

2020年1月初,因感情纠纷,刘付昌的女儿刘芸(化名)在济南被其前男友杀害,被害时年仅25岁。此后,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这期间,遗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里,直到2024年1月,凶手被执行死刑后,刘付昌打算让女儿入土为安,却被告知遗体保存费高达数十万元。

“之前一直以为案子还没结,办案还需要遗体,就没想火化的事。”刘付昌说,当初女儿遇害后,警方通知殡仪馆直接运走了遗体,由法医对死因进行了鉴定,在这之后警方没有通知他们火化遗体,他们也一直以为不能火化遗体。

“如果警方通知我们处理遗体我们不处理,那费用肯定我们出,可是警方都没通知。”刘付昌说,目前殡仪馆除了要收取巨额遗体存放费用,还需要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是殡葬证,才能把遗体交还给家属。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在山东另一地,被害者家属也遇到了相同的困境,为了处理刑案中被害家人的遗体,他们也面临十五万元的遗体保存费用。

某地一位一线民警告诉记者,类似事情实际执行起来确有难处,警方担心凶手翻供,在案件未彻底结束前,一般会要求保留尸体证据。

目前,这类牵涉刑事的非正常死亡案件中,被害人的遗体保存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亟待进一步明确。

为了让女儿尽早入土为安,这一年来刘付昌夫妇多次从老家聊城赶往济南。新京报记者韩福涛 摄

女儿遇害后四年,凶手被执行死刑

刘付昌介绍,女儿与凶手王康(化名)为中学同学,大学时两人开始恋爱,后来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产生争执,案发前一个多月王康还曾因殴打刘芸,被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从那之后,刘芸与他彻底断绝了男女朋友关系。

判决书记载,2020年1月9日,王康从聊城赶到济南找到刘芸,当晚两人发生争吵,因刘芸不愿再与王康交往,王康恼羞成怒,将刘芸杀害。

刘付昌回忆,案发当晚因为始终无法联系到女儿,他和家人连夜从聊城老家赶到济南,第二天一早便报了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他女儿的前男友王康,后来根据王康的交代,警方在刘芸租住小区的地下室找到了她的遗体。

刘付昌说,当时警方将他们安置在辖区派出所,“那天快到傍晚的时候,通知我们遗体要解剖,已经运到殡仪馆了。”

“通知我们能看遗体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我们就第二天一早去的殡仪馆。”刘付昌说,那天他和家人赶到济南市第二殡仪馆(当时名称为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后,按照殡仪馆的要求签署了遗体存放协议,“殡仪馆的人说把字签了,就有人领着你去看遗体。”

刘付昌与殡仪馆签署的《非正常死亡尸体存放协议书》。新京报记者韩福涛 摄

在刘付昌签署的那份《非正常死亡尸体存放协议书》上,写了几条有关遗体存放的条款,没有明确写明遗体存放条件以及对应的价格等信息,刘付昌说,当时面对丧女之痛,他也没有心思询问费用的问题。

此后这起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因疫情曾中止审理,直到2021年12月27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就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凶手死刑。2022年10月19日,山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之后最高法核准了对王康的死刑判决。

2024年1月,王康被执行死刑,此时距离案发,过去了整整四年。

困于殡仪馆的遗体

刘付昌说,在王康被执行死刑的一个月后,2024年2月27日,他在亲属的陪同下赶到济南市第二殡仪馆,打算将女儿的遗体带回老家安葬,才得知需要缴纳数十万元的费用。

今年3月26日,刘付昌再次找到济南市第二殡仪馆,一名工作人员打印了最新的费用清单,这份《殡仪服务项目协议书》上面记录了包括遗体接运、收尸抬尸和遗体冷藏在内的各项费用,加在一起是383020元,其中遗体冷藏费占绝大部分,达到380500元。

在济南市第二殡仪馆大厅,记者看到墙上张贴有殡葬收费项目公示信息,其中遗体冷藏(含冷冻保存)分三种收费标准,组合冷藏柜一天的费用是50元,单人单体冷藏柜的费用为每天100元,单人单间冷藏柜的费用则是每天200元。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年刘芸遗体一直是单人单间冷藏柜中存放,因而费用较高。

济南市第二殡仪馆大厅里收费项目的公示显示,遗体冷藏分为三种收费标准。新京报记者韩福涛 摄

刘付昌说,他被告知要想处理遗体,按规定还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殡葬证或是死亡证明。

刘付昌告诉记者,他为此找到当地派出所,希望出具死亡证明或是殡葬证。“派出所也没给开死亡证明,说有法院的判决书就能证明人已经死亡了,可是殡仪馆说判决书不行。”

在刘付昌看来,案发后警方将遗体运走进行法医鉴定,按道理来说,鉴定完后应该给他们出一个书面通知或者死亡证明,他们拿到这个手续就能去殡仪馆处理遗体,不过这几年他一直没有接到警方的通知,“如果警方通知我们处理遗体我们不处理,那费用肯定我们出,可是警方都没通知。”

刘付昌说,自从女儿遇害后,他每年都会赶到殡仪馆祭祀,不过没有想过火化遗体,“以为万一需要二次解剖,需要再从遗体上找证据,火化后就不好找证据了,案子没结就没敢动。”

此后,围绕死亡证明和巨额遗体保存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刘付昌多次奔波。今年3月11日,他向济南市第二殡仪馆(原济南市莲花山殡仪馆)、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智远派出所、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分别提交了申请书,请求就刘芸尸体取走需要办理手续明细等所有信息予以公开并书面回复。

济南市第二殡仪馆回复称,根据国务院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火化遗体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在无死亡证明的情况下,不能同意遗体火化及遗体外运的诉求。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回复称,“(申请方)申请公开取走尸体需办理的手续系由殡仪馆决定,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的事项。”

遗体保存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作为刘付昌委托的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告诉记者,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提到,“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但刘芸家属未接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领回处理尸体的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这就说明办案机关认为根据案情,有继续保存遗体的必要,“如果办案机关认为已经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尸体,对此办案机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拿出证据证明。”

殡仪馆提供的收费清单显示,目前需要缴纳的总费用达到38万余元。新京报记者韩福涛 摄

殷清利说,山东省高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等多部门,曾于2012年印发《关于非正常死亡人员尸体处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修订)》,其中第七条规定“因检验、鉴定需要,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决定延长尸体保留期限的,延期保留尸体的费用由决定机关承担。死者亲属要求延长尸体保留期限的,延期保留尸体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刘付昌与济南市第二殡仪馆签署的《非正常死亡尸体存放协议书》中,其中第五条与上述条款表述完全一致,意即哪方主张延长尸体保存期限由哪方来承担费用。

殷清利说,在这起案件中,被害方既没有看到公安机关要求延期保留尸体的决定文书,也没有看到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处理尸体的文书,因而导致目前巨额遗体保存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殷清利告诉记者,尽管遗体处理相关规定相对比较明确,但实际上,遗体存放费用纠纷并非个案,“这类故意杀人案件中只要凶手没有执行死刑,办案机关也担心案件再出现波折,他们也不敢贸然向家属下达遗体处理文书,这就导致后期会出现费用纠纷。”

困扰多方的棘手问题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刑案发生后被害人遗体长期存放导致的高额费用问题,已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难题。

《法制日报》(现为《法治日报》)曾报道一起因办案产生高额停尸费用,被害人家属状告殡仪馆的案例。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没有当庭宣判。有专家认为,公安机关为查清案件的需要存放尸体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是目前困扰多方的棘手问题。为此建议在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时,可将作为定案依据的尸体的停尸费也列入其内,以此来破解刑案尸证停尸费无人承担的这道难题。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公布了一起案例,因刑事案件调查未结,被害人尸体存放于殡仪馆1700天,产生17万余元的高额丧葬服务费,数额远超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的丧葬费用,殡仪馆向被害人的监护人主张此费用未果,引发诉讼。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殡仪馆同意减免部分费用,赔偿方同意将监护人在刑事案件中享有的丧葬费转移给殡仪馆,另给予殡仪馆丧葬用品费,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据京报网报道,针对被害人遗体长期存放的刑案遗留难题,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探索建立通过司法救助引导被害人亲属配合处置机制,保障救助申请人合法权益。报道称,该院探索出“六步法”办理此类案件:查询案件线索及被害人遗体存放情况;征询被害人家属意见;与相关单位协商处置费用;协助救助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配合救助申请人完成被害人遗体火化。

在一起案例中,法院发现刑事被害人遗体一直未领取火化,遗体存放在殡仪馆已达10年之久,产生高额存放费用,救助申请人小李无力承担。法院审查认为小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小李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与刑事被害人遗体存放单位协商降低收费,将刑事被害人遗体的保管、火化等殡葬费用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为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院采取分批发放方式,每年向小李发放救助金2万元,并协助其办理遗体领取及火化事宜。

3月31日,刘付昌告诉记者,他得到济南当地公安部门通知,公安部门已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减免一部分遗体保存费用。不过刘付昌说,减免后所需缴纳的费用也十分庞大,这笔费用究竟该由谁来承担,目前依然没有定论。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编辑 胡杰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