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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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4 03:44:00
2025年4月24日消息,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其中董事林贤乐和林黎明因有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2 个议案。其中,多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规划。公司总经理根据 2024 年度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等向董事会进行报告。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等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度不超过 40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信贷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安全的情况下,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此外,董事会提名施旭宇、林贤乐、林琼琼、林黎明、王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文源自金融界